
公告日期:2022-09-01
公告编号:2022-033
证券代码:832155 证券简称:卫东化工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湖北卫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胡八明、刘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胡八明、刘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胡八明 董监高 总经理
刘炎 董监高 财务总监兼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违规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33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卫东化工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构
成信息披露违规。
二、违规对外担保
2018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期间,卫东化工为控股股东湖北卫东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多笔借款合同提供担保,2018 年担保余额 3300 万元,2019 年担保余额为3900 万元,2020 年担保余额为 56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发生时,卫东化工未及
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补充审议并披露。
三、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2021 年 9 月 3 日,卫东化工因前述担保事项被起诉要求承担 5600 万元借款
本金及利息的连带清偿责任。卫东化工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收到应诉通知书,卫
东化工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后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补充披露。
四、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
因担保所涉纠纷,导致卫东化工基本户等 3 个银行账户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被冻结。上述事项发生时,卫东化工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后于 2022 年 5 月10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时任总经理胡八明对卫东化工违规担保事项知情,且未告知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条的规定。
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炎对重大诉讼、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事项知情,对定期报告未披露负有责任,未能忠实、勤勉地厦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条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 11 月 15 日发布)第三条的
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总经理胡八明、信息披露负责人刘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
公告编号:2022-033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2、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对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并吸取教训,今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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