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8
巨潮科技
NEEQ : 832163
深圳市巨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igtide Technology Co., Ltd
半年度报告
2025
公司年度大事
2025 年 1-6 月,公司取得发明专利 1 件:《光纤远距离传输 DVI 信号的传输系统 专利号:ZL 2019 1
1326307.X》。
2025 年 1-6 月,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3 件:《一种简单快速的定位及保压装置 专利号:ZL 2024 2
1272366.X》、《一种用于无边框内嵌式显示器的铰链装置 专利号:ZL 2024 2 1430191.0》和《一种用于列车上的网络显示一体机 专利号:ZL 2024 2 1277216.8》。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刘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保证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1、未披露事项:
第六节“财务会计报告”三、“财务报表附注”中,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名称、前五大供应商名称未按要求披露,使用“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 ”、“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 ”的替代方式进行披露。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前五名的名称、预付款前五名的名称、应付账款前五名的名称涉及到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则沿用相应替代名称进行披露。
2、未披露理由:
(1)披露主要的客户信息不利于公司维护客户关系,基于细分市场的充分竞争和产品竞争力的维持需要,公司要求相关客户数据保密,并且公司与客户也非常注重商务信息的保密工作;
(2)公司同行业竞争对手都非常关注产品的采购来源,公司出于对供应商信息的保护,不便披露具体名称。
故申请豁免披露主要供应商和主要客户具体名称,以代号的代替形式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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