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2167 证券简称:宝中海洋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方: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中海洋”)
受让方:广东威立雅拆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立雅”)
交易标的:“宝中浮坞一号”浮船坞
交易事项:宝中海洋将“宝中浮坞一号”浮船坞以人民币420万元(不含税价362.0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威立雅。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1,903,506.72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36,497,958.57元。本次公司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68.89万元,未达到以上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同时,在最近12个月内,公司亦未出售相同或类似资产。
公告编号:2019-016
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威立雅拆船有限公司
住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行公朗
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京背村行公朗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法定代表人:ZHOUXiaohua
主营业务:与拆船业务相关的回收、处理、拆解、处置、利用及再生产品的
开发和经营;船只购买、拆解,拆船设施工程设计及施工、拆船工业服务;
资源回收及工业危险废物的回收、处置和利用;资源回收相关的环保技术咨
询;与绿色拆船相关的研发和培训。
注册资本:19330.00万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宝中浮坞一号”浮船坞
2、交易标的类别:在建工程
公告编号:2019-016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州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达成定价。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2018年8月27日,公司与广东威立雅拆船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船舶交易合同书》,将我司停泊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海鸥岛大沙尾的“宝中浮坞一号”浮船坞以42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价362.07万元)价格出售给广东威立雅拆船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126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船舶拖航交船前一次性付清尾款(294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无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和盈利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6
福建宝中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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