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29
证券代码:832168 证券简称:中科招商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科招商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单祥双于2017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被监管事项
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挂牌交易。经深圳证监局检查,公司挂牌时存在10,154.98
万元关联方资金占用,分别于2015年3月26日、6月30日和11月
30日进行了清理;挂牌后至2015年末公司新增关联方资金占用8,203
万元,占2015年总资产的0.40%,占2015年净资产的0.56%,上述
资金的本金已于2016年3月11日前清理完毕,相关利息已于2016
年8月11日清理完毕;2016年没有新增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占用及
其披露情况如下:
(一)已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
1、2014年7月至10月,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北京速
普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速普”)垫付筹建期间装修费、租金等共计154.98万元。公司挂牌后,北京速普已于2015年6月30日归还该笔款项。
2、2015年4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科成长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科成长”)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北京中科创大创业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大”)签订了增资协议,约定中科成长向中科创大增资2,500万元,并提前支付了该款项;2016年1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了该议案。2016年3月11日,中科创大退回该笔增资款。
3、公司原董事谢勇,同时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中科”)董事兼总经理,因处理公司业务借支备用金135万元,2016年2月29日,谢勇归还了上述款项及利息。
以上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已在《2015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明细表》的相关公告中进行了披露。
(二)未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
1、2014年 12月,公司与深圳中科发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发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中科发明转让所持韶山润泽东方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1亿元。协议同时约定,中科发明应分别于2015年3月31日向公司支付3,200万元,2015年9月30日支付6,800万元。实际支付中,中科发明于2015年3月26日提前向公司支付3,200万元,
2015年11月30日支付了6,800万元。2015年12月8日,中科发明
支付了相关延期付款违约金193.8万元。
2、2015年5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关于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短期理财的决议》,公司据此与中科发明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将自有资金4,000万元出借中科发明,中科发明应保证支付年化8%的固定收益。2015年5月20日、5月28日公司将两笔各2,000万元款项转账给中科发明。2015年6月30日,中科发明向公司归还4,000万元,并在之后支付了借款利息32.44万元。
3、2015年6月,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关于利用闲置资金
进行短期理财的决议》,公司据此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中科云展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展”)签署《借款协议》,约定公司将自有资金2,000万元出借给中科云展,中科云展应保证支付年化8%的固定收益。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将1,568万元转给中科云展,2015年6月30日,中科云展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并在2016年8月11日,支付了上述借款利息7.56万元。
二、 处理决定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单祥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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