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年 1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7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3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4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独立董事......24
第三节 董事会......29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七章 监事会 ......39
第一节 监事......39
第二节 监事会......40
第八章 信息披露 ......41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2
第十章 党支部.......43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4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3
第二节 内部审计......46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46
第十二章 通知和公告......46
第十三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7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7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8
第十四章 章程的修改......50
第十五章 附则 ......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廊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71 万股,
于 2021 年 11 月 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名称
中文名称: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 50 号万达广场 B座 1-160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23.323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党支部,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支部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开发、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及物联网技术服务;移动电信服务;网络布线;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维护;增值电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国内);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治理服务;办公设备租赁;销售计算机、办公耗材、办公桌椅、办公设备、通信设备、网络产品、家用电器;商品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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