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22
证券代码:832172 证券简称:倍通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十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兴茂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911,5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2 人,董事徐清华、戴亚平、孙明宏、胡雪平、张松敏因在外出差缺席;
公告编号:2021-022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0 人,监事李燕禅、孙大伟、徐洪峰因在外出差缺席;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2021 年 4 月 21 日董事会秘书胡雪平先生因公司战略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生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长赵
兴茂先生代为履职,董事长赵兴茂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同意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该机构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9,911,58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2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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