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证券代码:832172 证券简称:倍通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172 倍通检测 2021 年 7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王卓新、詹海媚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反映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为反映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 2020 年财务报告,该报告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反映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体现财务预算在公司日常运营中的杠杆作用,实现公司生产、研发、销售各个环节的协调配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反映公司 2020 年度运营的基本情况,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0 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详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5)。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详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 年财务审计报告非标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
(九)审议《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财务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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