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2172 证券简称:倍通检测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
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兴茂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张松敏、徐清华、戴亚平因出差在外,无法现场出席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元的综合授
公告编号:2020-004
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2020 年度公司预
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具体的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贷款利率按照市场确定,并按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关担保。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赵兴茂先生和总经理邓华丽女士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申请书、合同、协议及相关信用担保、质押、抵押保证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
公司承担。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0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预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兴茂先生及实际控制人邓华丽女士无偿为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实际关联担保金额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兴茂先生和公司实际控制人邓华丽女士为本次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在内的担保涉及关联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赵兴茂先生和邓华丽女士为公司 2020 年预计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00 万
公告编号:2020-004
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涉及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倍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