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4
证券代码:832173 证券简称:凯林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广东凯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章程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广东凯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凯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由佛山市凯林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按照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在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广东凯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QUICKLY SCIENCE &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和桂工业园一期和桂中路 2 号;邮政编码:528241。
第五条 公司总股本为 13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是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可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股东创造效益,为员工创造事业平
台,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推广、销售、研发:粘合剂及各类新材料、清洗剂、表面处理剂及各类环保型助剂(危险化学品除外),各类胶粘制品,智能喷胶系统及机械设备及零配件;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市场策划咨询、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流仓储,厂房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如本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与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不一致的,以工商登记或经许可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审批或批准手续后,增加、减少或者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款。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的发起人为朱年喜、林在峰、陈剑、孙晓明、叶庆
欢、李少欢、倪亮、佛山英之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3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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