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32176 证券简称:三扬股份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广东顺德三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解释
17 号。执行解释 17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
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
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
公告编号:2025-010
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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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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