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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13 16:36:46 股吧网页版
晶鑫股份: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提示性公告[2020-00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2-13


公告编号:2020-003
证券代码:832177 证券简称:晶鑫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
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晶鑫股份”)拟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指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于 2020 年 2 月 12 日签署了《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承诺》,作出声明与承诺如下:

“本人或本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公告编号:2020-003
回购:

1、回购对象: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价格: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成本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股票的,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异议股东持股期间涉及除权除息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3、回购有效期限: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的期限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次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10 个转让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收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承担上述义务。

公告编号:2020-003
异议股东可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联系信息如下: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514-86236099 邮箱:hj@jsjxgf.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杨庄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江苏晶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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