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07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2179 证券简称:达胜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和解执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
江苏金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友”)与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胜股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日作出(2017)苏0509民初9838号《民事判决书》。
江苏金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苏05民终6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江苏金友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案件进展情况(公告编号2017-021、2018-009、2018-014、2018-019)。
2018年11月12日,公司与江苏金友签署《和解协议书》,双方对本案相关事项达成和解,约定江苏金友在2018年12月20日前足额支付公司合计5,848,023.2元货款,公司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江苏金友的财产保全。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在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涉及诉讼和解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公告编号:2018-021
二、本次重大诉讼和解执行情况
1、截至到2018年12月5日,公司累计收到江苏金友支付的货款5,848,023.2元。
2、2018年12月5日,公司向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请书》,法院已根据公司申请解除了对江苏金友的财产保全。
三、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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