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15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2179 证券简称:达胜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7月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7月2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上诉人(一审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金友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潘晨曦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梁莲花、江苏宝宜律师事务所
(二)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陈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钟敏、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上诉人江苏金友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友”、“上诉人”)与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胜股份”、“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上诉人不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09民初
公告编号:2018-014
98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上述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或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五)案件进展情况:
2018年8月14日,被上诉人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和《传票》各一份,该案定于2018年8月20日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公司也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因案件正在审理中尚未有最终结果,本次诉讼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评估财务的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因目前暂未开庭,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上诉状》。
江苏达胜高聚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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