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189 证券简称:科瑞达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订需经股东会审议的公司制度的议案》,尚需提请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北科瑞达仪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
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三条 财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的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并按季度报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为关联交易的判断提供法律意见。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以上(一)、(二)两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
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七)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确定。
有国家定价或国家规定价格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没有国家定价的,按照市场同类商品、服务等标准定价;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合理成本加利润的标准定价;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交易价格,双方协议确定,但价格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 联股东利益。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第八条 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
(一)公司与关联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