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10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2196 证券简称:秦森园林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秦同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1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1 月 10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秦同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9 月 30 日,秦同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秦森园林股份
16,669,019 股,交易完成后,直接持股比例从 36.2684%上升至 44.1010%,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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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拥有权益的比例从 44.5031%上升至 52.3357%。秦同千合计拥有权益的比例 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45%、50%时未暂停交易,且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
告书并通知挂牌公司,后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补充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 成权益变动违规。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 细则》第十八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秦同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进行股票交易, 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 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 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我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股东秦同千承诺今后将加强对《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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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学习,规 范进行股票交易,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秦同千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5〕 1 号)
上海秦森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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