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关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24
证券代码:832201 证券简称:无人机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人机”)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已于2017年12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详见《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为2017-069)。
因公司战略调整,综合考虑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环境等因素,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股票发行的议案》,并将提请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票发行认购相关公告布后,认购对象未进行缴款程序,本次股票发行的终止不会影响本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备查文件
《无人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澄星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