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3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2205 证券简称:全宇制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 关责任人员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8 号
收到日期:2025 年 3 月 12 日
生效日期:2025 年 3 月 12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河南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河南全宇制药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司
公告编号:2025-002
王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控股股东、实际控
人 制人、时任董事长
兼总经理
皮朝云 董监高 董事、时任董事会
秘书
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峰所持有公司的 36,899,000 股
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被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冻结,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全宇制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事项,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六项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王峰未能及时告知公司,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峰、董事会秘书皮朝云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5-002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全宇制药及王峰、皮朝云实施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全宇制药及王峰、皮朝 云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诚恳接受此次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并将加 强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则,规范运作,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地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8 号
公告编号:2025-002
河南全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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