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欧佳惠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监事会主席欧佳惠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 2024 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的;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5-0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请全体监事审议财务负责人曾慧梅女士向公司监事会提交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议案内容:
经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挂牌公
司净利润-2,215,655.9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34,783,380.00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权益 5,309,131.99 元、挂牌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31,828,170.14 元,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