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2209 证券简称:新比克斯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6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30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曾亦华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4 人。
董事曾令熙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刘欣雨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3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原董事叶泳轩先生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根据《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刘欣雨女士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欣雨女士的简历如下:刘欣雨,女,200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24年6月30日毕业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学校大数据与会计(CMA方向)专业,大专学历。职业经历:2024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
刘欣雨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叶泳轩先生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曾亦华先生提名,董事会拟聘请曾慧梅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慧梅女士的简历如下:曾慧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 6 月 16 日生,高中学历。职业经历:1996 年 9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东莞市
石龙益丰工具贸易部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入职广东新比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股份公司副董事长、财务负责人。
曾慧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13
2.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购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向东莞市宏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
司购买 1 辆品牌为 BMW 的汽车,并将车辆抵押给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购车,贷款金额为 750000 元整,贷款期限为 60 个月。公司关联方曾亦华自愿作为本次公司抵押贷款业务的共同借款人。关联方曾亦华作为本次车辆抵押贷款的共同借款人是为满足宝马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的要求,本次抵押贷款所涉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借/还款方是公司,若公司不能及时、足额归还贷款,关联方曾亦华作为共同借款人将自愿为公司垫付相应贷款。抵押贷款的车辆的相关权利(包括使用权等所有权利)均属于公司,关联方曾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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