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4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2211 证券简称:ST 鸿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合并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26 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聊城中院”)根据债权人崔冬的申请,裁定受理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鸿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19 年 12 月 2 日,管理人向聊城中院提出申请,ST 鸿源与
其全资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在严重的资产混同、管理混同、营业混同等人格高度混同情况,且存在相互担保等情况,导致三者财产无法区分或区分成本过高,单独破产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公平清偿,故申请将三者合并破产重整。
2019 年 12 月 19 日,聊城中院作出(2019)鲁 15 破 1 号之
四《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合并重整。
二、合并重整后,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
公告编号:2019-022
组继续担任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破产重整事项尚在进行中,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 衍 康 15506359621 刘 刚 13561237873 郭 延 宽
13563547968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9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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