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1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32211 证券简称:ST 鸿源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证件丢失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年12月 19日出具(2019)鲁 15 破 1 号之四《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公司)、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源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并指定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鸿源等三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经管理人约谈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红言、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清竹及两公司实际控制人薛超旭,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章、证照等材料已遗失。
管理人已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在大众日报 18 版刊登《遗失
声明》,内容如下:
一、 山东海之源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
公告编号:2020-005
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MA3ENW8E3E),遗失
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
专用章,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作废。
二、 天津天和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遗失营业执照正副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3MA05KC3R3G),遗失公
司公章、法人代表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
用章,自 2019 年 12 月 19 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山东鸿源金属容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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