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2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2219 证券简称:建装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审议《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我们对《2019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 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 9 月-2020 年 8 月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积极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36
三、 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发生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是公司业务发展过程中必要且将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我们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京跃、叶义辉、阎磊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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