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28
证券代码:832223 证券简称:配天智造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通华”)、苏雪根先生合资设立江苏配天智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配天智造”)。江苏配天智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5,5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55%的股权。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额的议案》,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减少至4,9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与江苏配天智造股东协商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股权转让、定向减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与本次调整出资额有关的交易文件。
近日公司与江苏配天智造股东艾通华、苏雪根先生经友好协商,对调整股东对江苏配天智造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对江苏配天智造
的认缴出资金额减少 600 万元至 4,9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49%的股权;艾
通华对江苏配天智造的认缴出资金额增加 600 万元至 2,400 万元,持有江苏配天智造 24%的股权;苏雪根先生出资金额不变。调整后江苏配天智造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资本(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深圳市配天智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900 49% 货币
江苏艾通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400 24% 货币
苏雪根 2,700 27% 货币
总计 10,000 100% 货币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530,376,365.2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452,290,228.96 元。江苏配天智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44.75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997,838.79 元,均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期末总资产、净资产比例的 50%,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条件,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对控股子公司出资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4 票同意,1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调整江苏配天智造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事项已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当
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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