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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1 15:33:03 股吧网页版
新阳升: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2226 证券简称:新阳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阳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性调整如
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
(2)所有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数字大小写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新阳升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新阳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制订本章程。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苏州新阳升电气有限公 有关规定,由原苏州新阳升电气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发起方式 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苏州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码 为 :
320507000095775。经三证合一取得统 320507000095775。经三证合一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913205006821661111。 为:913205006821661111。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75.56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万元。 2302.24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
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在股东大会通
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
就因此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
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
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是指公司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

秘书、财务总监。 监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 第十一条 公司应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通过多 关系管理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加强与股东的沟通和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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