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832226 证券简称:新阳升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新阳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徐建德
6.会议列席人员:朱燕、虞苏婷、虞鲁平、陈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2025 年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销售保持稳步增长。为公司更好地发展,
公司总经理从 2025 年工作总结和 2026 年工作计划两方面入手,总结和分析 2025
年度经营情况,计划和展望 2026 年度发展工作。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中审亚太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6)005142 号)。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6)
005142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162,757,574.86 元,净利润
60,222,694.7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计未分配利润为 148,479,798.47
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5.50 元(含税),共计派送税前现金 12,662,320.00 元。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后通过中国结算平台实施。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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