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公告编号:2026-017
证券代码:832234 证券简称:鸿通管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
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应审慎判断信息暂缓与豁免披露情形,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得滥用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6-017
不得误导投资者,严禁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第四条 若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按相关规定披露或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该信息。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核心技术信息、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及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技术优势及市场竞争力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如尚未公开的战略规划、未成熟的业务拓展计划等,或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经公司审慎评估,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引发不正当竞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对于需要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或公司相关人员应当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登记审批表》,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 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妥善归档保存。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或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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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知情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暂缓或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暂缓或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该临时报告。
第十条 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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