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4-13 17:13:06 股吧网页版
鸿通管材: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2234 证券简称:鸿通管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威海鸿通管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7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34 鸿通管材 2020 年 4 月 3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阔海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鸿通管材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鸿通管材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鸿通管材 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鸿通管材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04、2020-005 号公告。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鸿通管材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鸿通管材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19 年度权益分派的方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06 号公告。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07 号公告。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 2019 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08 号公告。
(九)审议《鸿通管材公司章程(2020 年修订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09、2020-010 号公告。
(十)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0 年修订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11 号公告。
(十一)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2020 年修订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12 号公告。
(十二)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 年修订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13 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发布的 2020-013 号公告。
(十三)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用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审计、咨询,聘期一年。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七)(八);
上述议案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