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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康泰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5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4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康泰股份第一会议室

一、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 25 号”变更为“辽宁省锦州市长江街一段 2-2 号”。本次公司住所变更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现行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原为 《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三条修改 公司住所:“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 后为:“辽宁省锦州市长江街一段

25 号”。 2-2 号”。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

公告编号:2019-014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审议《关于注销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的议案》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公司经营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要,公司拟注销: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其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 年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二、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2019 年 8 月 30 日 13 时 00 分至 13 时 50



(三) 登记地点:康泰股份第一会议室

三、 其他

公告编号:2019-014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 25 号

联系电话:0416-7983133

传 真:0416-7983123

邮政编码:121013

联 系 人:甘淼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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