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 点。
预计会期半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238 康泰股份 2020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国枫律师事务所李大鹏、何敏律师。
(七)会议地点
康泰股份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真实完整地编制和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本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19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事先有计划、有安排,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对经营管理者奖惩有依据,以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
(四)审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2020 年 1 月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
挂牌公司年度报告》以及《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司编制了 2019 年年度工作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53,135,434.24 元,期初未分配利润 139,120,632.37 元,本年提取盈余公积金4,888,727.37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49,084,339.24 元。2019 年度分配
方案为: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5,469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
(六)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做好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制度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了修订。
(七)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根据 2020 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情况,公司及子公司 2020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5,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锦州银行 5900 万元,华夏银行 8300 万元,
农行 4000 万元,中行 3000 万元,营口银行 4000 万元。最终以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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