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21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况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康
泰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06)。
(一)公司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实行)》等规定,公司挂牌至今披露的相关文件中实际控制
人均为韩谦、禹培根。2019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根据该监管指引,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
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除非有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
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根据监管指引要求,公司补充认定直接持股达到公司股份 5%以上的实
际控制人之子韩光剑先生、禹虎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
人由韩谦、禹培根更正为韩谦、禹培根、韩光剑、禹虎背。
(二)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公告编号:2020-021
正及相关披露》和股转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
保公司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具有可比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001 号),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已
披露的《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主要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二、 更改内容
1、普通股股本结构”
更正前: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股份总数 27,178,994 49.70% 0 27,134,744 49.62%
无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6,071,170 11.10% 0 6,071,170 11.10%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9,210,333 16.84% 0 9,185,083 16.79%
核心员工 4,337,194 7.93% 0 4,337,194 7.93%
有限售股份总数 27,511,006 50.30% 0 27,555,256 50.38%
有限售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18,213,510 33.30% 0 18,213,510 33.30%
条件股 制人
份 董事、监事、高管 27,511,006 50.30%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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