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2238 证券简称:康泰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更正概况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康
泰股份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1)。
(一)公司 2015 年 4 月 1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细则(实行)》等规定,公司挂牌至今披露的相关文件中实际控制
人均为韩谦、禹培根。2019 年 3 月 2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
《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根据该监管指引,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直系亲属,
如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5%以上或者虽未超过 5%但是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除非有相反证据,原则上应认
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根据监管指引要求,公司补充认定直接持股达到公司股份 5%以上的实
际控制人之子韩光剑先生、禹虎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拟对 2014 年
至 2019 年定期报告、《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相关公告中涉及实际控制人的
主要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韩谦、禹培根更正为韩谦、禹
培根、韩光剑、禹虎背。
(二)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根据《企业会计准
公告编号:2020-023
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
正及相关披露》和股转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确
保公司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且具有可比性,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4909 号),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对已
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中主要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二、 更改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2018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二节 公司概况”、“第
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
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十一节、财务报表”修改的内容包括因财务
数据更正、披露口径调整等事项导致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文字描述调
整,具体更正内容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三、 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
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锦州康泰润滑油添加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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