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2246 证券简称:润天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股权激励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行使权益的条件有特别规定(如服务期限、工作业绩等),因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如激励对象提前离职、业绩未达标等)、发生终止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情形的,挂牌公司根据相关回购条款或有关规定,回购激励对象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
(二)根据公司《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第六章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及解限售安排”之“四、解限售安排”以及“第八章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二、行使权益的条件”之“(三)公司业绩指标”的规定:
序号 挂牌公司业绩指标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 1、2023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3.7 亿元
2、2023 年度公司扣非后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2 1、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3 1、以 2024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4 年业绩为基数,2025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4 1、以 2025 年业绩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5 年业绩为基数,2026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5 1、以 2026 年业绩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6 年业绩为基数,2027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注:扣非后净利润的业绩指标=经审计报表的扣非后净利润+本次激励计划当年的股份支付费用。“营业收入”数据以公司经审计后的年度报告为准。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期间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公司需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2、以 2023 年业绩为基数,2024 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7-519 号),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519,989,890.80 元、扣非后净利润为 11,783,797.93 元,较 2023 年业绩增长率分别为
8.96%、-48.25%,均未达到 10%,未达成第二个解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满足,因此除离职股权激励对象以外的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期间限制性股票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