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32246 证券简称:润天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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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五条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资的在超过 1 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
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2、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
3、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4、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第六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七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及程序履
行对外投资的审批手续。
(一)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二)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2、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三)除上述第(一)、(二)项规定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投资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并在决议通过后向董事会报备。
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还应按照《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十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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