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2246 证券简称:润天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并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公告编号:2025-059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 1 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
会会议,主任委员原则上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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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任何 1 名委员均可提议召开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前至少 2 天须通
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委员代行其职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 1 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 1 名委员履行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情况紧急的,会议召集人可随时电话通知召开会议,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应说明情况紧急需立即召开会议的原因。
第九条 委员会会议应由 2/3 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意见。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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