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832246 证券简称:润天智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该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审计规范的通知》、《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 公司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审计部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审计职权,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八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
审计业务知识,并具有一定的财会和经营管理经验。
第九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 1 名,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由董
事会任免。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公司要求依法进行审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对审计事项予以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泄露。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被审人员或者被
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
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部的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阻挠、打击和报复。
第三章 职责、权限和总体要求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监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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