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关于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润天智数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润天智”、“辅导对象”、“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类第 1号: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辅导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签署的《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一创投行辅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由罗浩、刘宁、邱鹏、武凯华、管小双、张晶心和蔡雪良组成。前述人员均为一创投行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且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未有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会计师”)。
(二)接受辅导人员
公司接受辅导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本辅导期内,公司接受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
(三)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期限为 2025年 7月至 2025年 9月。
本期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与润天智及其律师和会计师之间保持了顺畅沟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尽职调查、现场日常交流与线上辅导、中介机构协调会、专业答疑等。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协调各中介机构,按照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内容,对润天智开展了上市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持续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司核心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及内控管理情况,协助公司董监高进一步了解掌握资本市场及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辅导对象把握产业政策和定位,重点关注“关键少数”的口碑声望;
2、通过与发行人管理层采用线上沟通等形式,总结工作情况及进展,讨论主要问题及整改方案,为公司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专业咨询,督促辅导对象推进落实;
3、协助公司完成对股转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反馈回复事宜、
2025 年半年报披露事宜、取消监事会修订章程及配套治理制度相关事宜,督促和协助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新三板信息披露工作;
4、持续关注公司所在行业最新发展情况,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辅导计划的完成情况,并综合各种因素动态调整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
(五)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配合一创投行,通过现场或远程沟通、持续尽职调查等方式,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推进辅导工作的开展。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公司已逐步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公司在制度和执行方面存在进一步改善的空间。在辅导工作小组的协助和敦促下,公司按照最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开展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改进完善,已取得较好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跟进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工作
公司持续开展新增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的论证工作。辅导机构将持续督促公司完善新增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协助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相关批准或备案程序的履行,从而确定
最终的募投方案。
2、持续完善财务核算及内控制度执行
公司已建立相对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及内控体系,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会计师在辅导工作中发现,公司内控制度仍需进一步改进,辅导工作小组已会同公司会计师提出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在今后辅导工作中将敦促公司严格执行、积极完成整改。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一创投行拟继续委派罗浩、刘宁、邱鹏、武凯华、管小双、张晶心和蔡雪良 7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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