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证券代码:832248 证券简称:ST 安正科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倡导理性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浙江安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地信息披露,并运用金融和市场
营销的原理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宗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还应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股转公司信息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五)互动沟通原则: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六)保密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
第五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挂牌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六条 公司应当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
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及职责范围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为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投资者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
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董事会秘书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第九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漏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职能部门、公司各子公司、事业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履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职责:
(一)信息披露:收集、学习和研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行业动态和相关法规,通过适当方式与所有投资者沟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二)信息沟通:汇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等相关的信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根据公司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说明会、网络会议及路演等活动,面向公司的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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