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7
证券代码:832253 证券简称:万琦威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的
风险揭示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或“东吴证券”)作为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琦威,证券代码:832253,以下简称“万琦威”、“挂牌公司”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对公司持续督导过程中,发现公司2018年度内存在向关联方借款但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主办券商在督导过程中发现,万琦威因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累计借款8笔,金额总计580万元,借款利息参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上述借款尚未到期,亦不存在提前归还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借款总额 借款时间 金额
2018.6.13-2019.6.12 80
胡熒 116
2018.9.28-2019.9.27 36
朱东海 343 2018.9.3-2019.9.2 59
2018.6.25-2019.6.24 50
2018.7.10-2019.7.9 200
2018.10.15-2019.10.14 34
薛继成 21 2018.12.12-2019.12.11 21
珠海横琴
卓见资本
100 2016.6.1-2019.5.31 100
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上述借款事项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及时告知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认为万琦威向关联方借款的事项,未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
在发现上述问题后,主办券商已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督促公司尽快补充审议关联借款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督促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主办券商已对万琦威履行了规范指导和持续督导职责。针对上述事项,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则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不能严格执行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则制度,有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并且对公司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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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