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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0 10:56:22 股吧网页版
万琦威:东吴证券关于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9


东吴证券

关于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吴证券作为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19 年 12 月 6 日,我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发的《关于终止
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913 号),具体内容如下:

“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0月31日,你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时间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5.1 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及时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你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如你公司未在规定
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申请未被受理,我司将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终止
你公司股票挂牌。

如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我司在收到上述决定书后立即通知万琦威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并要求公司及时进行公告。按照规定,万琦威应当在收到该决定书后及时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相应信息。截至目前,我司未收到万琦威关于该决定书的相关披露资料,特此进行风险提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或复核
申请未被受理,公司股票将自 2019 年 12 月 16 日起终止挂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万琦威的持续督导义务,已多次通过多种方式提醒万琦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挂牌公司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薛继成
联系电话:18513822586
邮箱地址:2351043832@qq.com
主办券商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万琦威督导专员
联系电话:0512-62938761

邮箱地址:dw-xuyy@q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作出投资决策。主办券商已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终止珠海横琴万琦威数字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2913 号)

东吴证券
2019 年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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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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