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2256 证券简称:大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章程全文以“股东大会”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章程全文以“半数以上”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过半数”
章程全文以“十年”表述的内容 统一修改为“不少于十年”
条款顺序 由于有新增条款,拟修订的章程条款
顺序相应有变化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员。
第十三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本章程未规定的类别股权利
和义务,如公司未来发行优先股或设
置特别表决权安排,将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另行制定方案并经股东会批准后
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其股份的; 股份的;
(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的其他情形。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公司股份的活动。 益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情
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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