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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8:07:21 股吧网页版
大乘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2256 证券简称:大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更好地规范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一条 关联方的基本定义: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 联方。

第二条 控制的定义: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
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第三条 共同控制的定义: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
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

第四条 重大影响的定义: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
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第五条 以下各方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一)公司的母公司;

(二)公司的子公司;

(三)与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四)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五)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六)公司的合营企业;

(七)公司的联营企业;

(八)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九)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十)公司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第六条 仅与公司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一)与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二)与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三)与公司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第七条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
方。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八条 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
是否收取价款。

第九条 关联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一) 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 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它资产;

(三) 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 担保;

(五) 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六) 租赁;

(七) 代理;

(八) 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 许可协议;

(十) 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十一)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十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尽量避免、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原则。对于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之
审议、审批,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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