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2256 证券简称:大乘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
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下简称“《会计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工作,指针对公司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行
为进行的计划、申报、审批、收付、核算、报告、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充分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利用公司
资产,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以合理的成本和资金投入,实现股东 价值最大化。
第四条 本制度规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各控股子公司按照本制度,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适合各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别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
定行使各自财务职权,不得越权。
第六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财务工作,由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任免。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是:
按照国家会计法规的规定,对财务部工作整体把控监管,按照会计核算原则, 定期检查,分析财务状况,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财务参谋。
(一)依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目标制订财务工作目标;
(二)组织公司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务系统建设;
(三)组织公司年度预算、决算工作,审核年度预算、决算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审查重要日常经济事项以及对外投资、融资、担保、关联交易等特殊经济事项;
(五)指导、评价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工作,提请总经理任免、奖惩财务人员;
(六)监督公司各部门、人员的财务工作行为,提请总经理进行奖惩;
(七)董事会、总经理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七条 公司设财务部,由财务经理担任部门负责人,由财务总监协助
总经理分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敬 业爱岗,依法办事,客观公正。
第八条 财务部的工作职责是:
(一)落实财务工作目标,实施财务制度建设、财务团队建设和财务系统建设;
(二)牵头开展预算、核算、决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的编制相关财务报告;
(三)准确登记公司各项资产,妥善管理资金、票据、长期投资和金融资产, 定期协同相关部门核对、清查其他资产;
(四)对各类财务收支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对违规财务工作行为进行记录和报告;
(五)及时、准确、合规的进行各项税务处理;
(六)董事会、总经理、财务总监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
第九条 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
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其他部门、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各
自的财务工作职责,接受财务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三章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第十一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会计政策,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下列交易或事项,必须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
会计
核算: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支、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