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32257 证券简称:正和药业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②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
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
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
公告编号:2025-007
的会计处理。在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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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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