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5
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正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SunshineLaw Firm
法律意见书
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上述文件是真实、 准确、 完整、 有效的,并无
隐瞒、 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的, 与正本内容一致 。
三、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
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并公告 。
四、 本法律意见书仅针对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
意见。 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精神就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
集人的资 格是否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事
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第二部分 正 文 3: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
(一)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2 日作出了关于召开
本次 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决议, 并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刊登了的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公告 (提供网络投票) 》 (简称《通知》 ) 。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9月 11 日下午 14:00准时召开, 由董事长孟令旭先生主持会议;
公司此 次股东大会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
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起止时
间: 2025年 9月 10 日 15:00—2025 年 9月 11 日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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