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5
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2259 证券简称:鸿发有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年 7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徐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8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3.887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550,100股,占公司股本的 3.34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季必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159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田卫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99,7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511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雍定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4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祥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公告编号:2024-027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32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伍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216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事人员履历
陈祥建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 年 7
月开始参加工作至今就职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氧化分厂厂长一 职。
雍定超先生: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
至 2015 年担任南京鸿坤铝业制造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2015 年至今担任加工分厂厂 长一职
(三)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4 年7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洋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647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骆桂花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范敬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79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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