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2259 证券简称:鸿发有色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30万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30 万
元。 元。公司股份总数为 4630 万股。
第七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
表人。
第二条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限
第二条 南京鸿发有色金属制造股份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
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
司。
限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
第二十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五)
第二十八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
(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
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
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连续一百八
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
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
告;
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
第三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
账簿、会计凭证;第三十一条董事、高级
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
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 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
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
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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