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3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2261 证券简称:鑫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鑫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2 月 27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胡水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书》议案
1.议案内容:
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总经理洪镇波与公司签订了《经营目标管理协议书》,
约定关于总经理洪镇波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29 日期间的业绩承
诺及补偿。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披露的《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01
受供给侧改革影响,钢铁行业不景气,部分黑色金属矿山停产和在建项目缓建,导致公司主导产品销售锐减,且公司固定费用过大,完成经营目标具有较大困难;公司正在积极谋求转型,拟发展污水处理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书》,约定终止对洪镇波第三考核期间的经营目标考核;同时,根据此前双方签署的《经营目标管理协议书》相关条款约定,公司当期未完成目标净利润,在该考核期审计报告出具后 2 个月内,差欠部分由洪镇波用现金补足;因国家政策和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鉴于上述情况,且第二考核期间的审计报告尚未出具,故同意终止洪镇波第二考核期间的业绩考核,并豁免其现金补偿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洪镇波、黄丽萍同志投票时回避,不参与投票。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
案。会议内容详见会议通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鑫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鑫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01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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