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3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2261 证券简称:鑫鹰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湖北鑫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200571512608C
承诺主体名称 洪镇波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7 年 3 月 1 日
承诺有效期 (3)年
承诺履行期限 (3)年
公告编号:2020-002
承诺结束日期 (2020)年(2)月(29)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根据2017年3月7日本公司与股东、总经理洪镇波签订的《经营目标管理协议书》约定,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为期三年的业绩承诺经营,经营目标为第一考核期(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净利润为-550万元;第二考核期(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净利润为280万元;第三考核期(2019年3月至2020年2月)净利润为330万元。经营目标考核一期一算,公司当期未完成目标净利润,在该考核期审计报告出具后2个月内,差欠部分由洪镇波用现金补足。
三、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第一考核期,即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874.16 万元,
剔除有关调整因素后,第一考核期实现利润-768.04 万元,与经营目标-550 万元相差 218.04 万元,洪镇波应就差额部分 218.04 万元以现金向公司补交。2018年 8 月 31 日,公司、东莞市鑫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鑫鹰”)和洪镇波签订协议书,各方同意以东莞鑫鹰对公司相应金额的债权充抵洪镇波应补交欠利 218.04 万元,公司和东莞鑫鹰公司财务依据此协议进行账务处理。洪镇波先生已正常履行承诺。
第二考核期,考虑到公司“产品单一,固定费用过高,生产经营持续亏损”等原因,受供给侧改革影响,钢铁行业不景气,部分黑色金属矿山停产和在建项目缓建,导致公司主导产品销售锐减,且公司固定费用过大,完成经营目标具有较大困难;公司正在积极谋求转型,拟发展污水处理业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公司经营目标管理协议的补充协议书》,约定终止对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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