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4
公告编号:2025-039
证券代码:832265 证券简称:芍花堂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尚
公告编号:2025-039
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
1.议案内容:
为满足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省亳州市芍花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营销售及增加公司正常需求,更好的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及子公司与上海华济药业有限公司(该公司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明辉的哥哥李明新参股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济”),签订了《药
品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 2025 年 7 月 2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期间公司及子
公司与上海华济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000,000.00 元。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李明辉、徐素梅、李明超、姜启斌、姜师龙回避表决,表决该议案董事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芍花堂: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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