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6 19:23:20 股吧网页版
芍花堂: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6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32265 证券简称:芍花堂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业务规划的需要,为优化组织架构,充分整合利用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公司拟设立参股子公司《亳州市悬壶慧诊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金额 49 万元,持股比例为 49%。(以上所有注册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审批部门实际核准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购买、出售资产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公告编号:2026-003

称中国证监会)发现涉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违反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能损害公众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问题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责令公众公司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暂停交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者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补充核查并披露专业意见。

公众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触及本条所列指标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要求办理。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为 768,211,320.65 元,净资产(扣除少
数股东权益)为 478,810,328.76 元,本次拟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06%,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净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 0.10%,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新设立参股子公司涉及医疗器械销售、信息咨询等领域。
(六)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

公告编号:2026-003

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名称:亳州市悬壶慧诊科技有限公司(暂定)

注册地址: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 D-9 号楼 101 铺 3 楼(暂定)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暂定)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暂定):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比例或 实缴金额
持股比例

上海桢禧文化传 现金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